新修订《工会会计制度》全文(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)

作者: 发布时间:2022年03月21日 10:09 点击数:

 

  关于印发《工会会计制度》的通知

 

财会〔2021〕7

中华全国总工会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财政厅(局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:

       为了适应工会组织财务改革的需要,进一步规范工会会计核算,提高会计信息质量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》等法律法规,我们对2009年颁布的《工会会计制度》进行了修订,现予印发,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。

       执行中有何问题,请及时反馈我部。

       附件:工会会计制度

  

  

  2021年414

 

上一条: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1号——基本建设财务规则 下一条:新修订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》全文

关闭